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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小偷雇請怪手,(有三名工人)偷挖父親數萬元樹木的刑責為何?過程中被我發現報警制止,應該告小偷甚麼罪責。?
發問:
小偷有委請律師為其脫罪,依一案不兩告原則,如果告錯名目,可能讓相當狡猾的小偷逃過法律制裁,小偷事後電話恐嚇我要求和解,我將犯罪過程拍照,錄影的檔案及恐嚇錄音檔全部交由承辦檢察官做為證據。我應該代父親以甚麼名目提告,兩三層樓高的樟樹已經幾乎連根挖斷,經警察制止隨即回填土方,經兩三個月後颱風吹倒傾斜45度,事後小偷只有電話恐嚇,沒有半句道歉或賠償的動作或表示。父親應該告他竊盜未遂還是其他名目,請先進幫忙釋疑,感激不盡。
最佳解答:
您好! 刑事可告竊盜刑法第32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,依前項之規定處斷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:「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,為未遂犯。」竊盜未遂的話 通常會判拘役或罰金物品的價值 不影響量刑 主要在於竊盜的方式 和犯後態度 以及刑法第 354 條 (毀損器物罪) 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 民事可告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 第188條 第196條 電話恐嚇的內容若有錄音可告恐嚇罪刑法第 305 條 (恐嚇危害安全罪)刑法第 346 條 (恐嚇罪) 請 參考!
其他解答:
小偷可能成立加重竊盜罪|||||1.不知道板大要為父親提告甚麼 若板大不是律師 檢察官或法官 仍可以要求板大父親出庭(作證) 若警方已介入 就不需要版大提告 因為相關案件均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2.至於罪名 檢察官擁有變更法條之權利 板大現階段至少可以提出竊盜未遂 與恐嚇危害安全罪 (刑法 305.320) 那最後認定 檢察官有最後決定權 至於民事 等起訴後再說 (刑事附帶民事) 不然 板大要另提民事訴訟 花裁判費 那個人也沒意見 若有問題 請點ID 或寄E-MAIL到 t0916409429@yahoo.com.twE6D32E74429D0D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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